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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山河团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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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姓名:
石 磊
·直线电话:
15971494062
·电子邮箱:
1533627947@qq.com
·政治面貌:
·教育背景: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
·工作经历:

2017年至今,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   律师

·业务介绍与特长:
    石磊律师,执业于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,现为事务所合伙人律师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庭律师,同时具备企业合规师(高级)、遗产管理人资质。
石磊律师,主办民商事案件数百起、刑事案件数十起,包括破产清算、公司股权、知识产权、合同等方向,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,在多起案件中极大的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,为之挽回损失或降低损失;在数起刑事案件辩护中取得不批捕、不起诉、缓刑等成功辩护效果。
 
石磊律师承办的部分案例:
(1)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(XX公司取回权纠纷)
    石磊律师作为一方当事人代理律师,案件经过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(撤销原判决,改判驳回对方当事人全部诉请)、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等程序,终维持驳回对方当事人诉请,为我方当事人避免了一大笔损失赔偿。
(2)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(十堰五堰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)
湖北省十堰市五堰商场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件中,债务人资产总额近10.63亿元,负债约12.58亿元,资产总额中有9.79亿元系对关联公司的债权,另外有数百名员工的集资款等。石磊律师作为案件驻点主要人员之一全程参与、处理案件,2021年4月26日,十堰中院裁定,批准五堰商场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,标志着湖北省第一起预重整转破产重整案件审结。
(3)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(第三人撤销之诉)
一审胜诉,对方上诉,中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(4)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(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)
     当事人(70余岁)一审败诉,石磊律师代理二审,激烈庭审中对方当事人为了避免败诉风险,自愿提出调解,获得赔偿额超出我方当事人预期,较大的维护了当事人权益。
(5)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(合伙协议纠纷)
一审石磊律师代理被告应诉,梳理案件后一审程序中提出反诉,获得了一审驳回原告全部诉请并支持反诉诉请的巨大胜利;后对方上诉武汉中院,武汉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。
(6)胡某、王某故意伤害案
代理受害人郑某,通过刑事报案、民事诉讼等程序。胡某、王某获得了实刑,并赔偿了受害人郑某各项损失。
(7)马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不起诉。
(8)张某诈骗罪,侦查阶段取保候审,不批捕。
(9)贾某开设赌场罪,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不起诉。
(10)王某侵犯著作权罪,缓刑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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